江西禁止強制學生在校集中用餐
江西省教育廳就加強中小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出臺辦法,對學生集中用餐的原則、財務管理、食材采購、配送企業的準入與退出等方面,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,在今年秋季開學起嚴格執行。
江西省要求中小學生集中用餐,要堅持公益性和自愿原則。學校自辦食堂堅持“非營利性”經營,學校外包食堂和外購用餐的學校,要選擇規模大、信譽好、價格優的企業參與學生集中用餐服務,并對參與企業進行實時監管。中標企業在確保學生營養水平的前提下,實行“微利性”經營。各地各校充分尊重學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權利,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校集中用餐。
建立健全學校集中用餐財務公開制度,教職工用餐與學生用餐賬目分賬管理,嚴禁以任何形式擠占學生伙食費,確保學生用餐營養達標、營養均衡。
建立企業準入和退出機制,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,確定進入學校食堂承包和學生用餐配送的企業,鼓勵由設區市、縣(市、區)教育部門牽頭組織招投標。配合食監部門建立校園食品安全通報制度和供餐企業“黑名單”通報制度,對嚴重失信、違反法律法規受過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,要終止合同,強制其退出與學生用餐服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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