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
獨立董事
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
(資料圖)
根據(jù)《公司法》、
《證券法》、
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(guī)則》等法律法規(guī)、規(guī)范性文件
以及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、
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
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作為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公司”)的
獨立董事,經(jīng)審慎分析,我們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(fā)表
獨立意見如下:
一、《關于終止對外出售子公司 100%股權的議案》的獨立意見
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與 PIA 美國相關往來款的支付安排,在公
司與 DVS 磋商過程中,交易雙方未能在支付期限和買方承擔連帶責任的比例方面達
成一致。為了保護上市公司股東利益,我們同意終止本次交易。本次交易終止后,PIA
美國將保持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(nèi)。公司與 DVS 將會根據(jù)《核心條款書》約定協(xié)
商處理本次交易終止后相關事宜。
本次交易終止后,公司會根據(jù)現(xiàn)有北美地區(qū)的區(qū)域業(yè)務布局進行優(yōu)化調(diào)整重組安
排,在由加拿大公司主要負責北美地區(qū)的研發(fā)與銷售,由墨西哥公司主要負責北美地
區(qū)的裝備生產(chǎn)與工程服務的基礎上,由美國公司協(xié)助加拿大公司和墨西哥公司負責部
分北美項目的本地落地,確保現(xiàn)有在手訂單保質(zhì)保量進行交付。
本次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規(guī)范性文件的規(guī)定,不會影響公
司的日常經(jīng)營,不存在損害公司、公司股東,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
們同意終止對外出售子公司 100%股權的事項。
(本頁無正文,為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
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》簽署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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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志明
簽署日期: 年 月 日
(本頁無正文,為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
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》簽署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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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丹萍
簽署日期: 年 月 日
(本頁無正文,為《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
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》簽署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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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健
簽署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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